2024年,林区文旅局聚焦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违规经营等群众投诉的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文旅市场案件,积极营造平稳安全、规范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4年4月,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与2名旅游者签订旅游包价合同,提供交通、住宿、观光游览等旅游服务,并在旅游行程中,以胁迫方式要求增加费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业务的主管人员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 歌舞娱乐场所案 2024年6月,某娱乐会所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营业性娱乐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薄、营业日志、巡查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林区文化和旅游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未建立从业人员名薄、营业日志、 巡查制度案 2024年5月,某休闲会所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巡查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林区文化和旅游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